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沿河黑水镇:种好“致富桃” 踏上“振兴路”******
多彩贵州网讯(记者麻占江)1月9日,记者走进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黑水镇“桃梨欢喜”农业示范园,只见工人忙着对桃树整形修剪,一派繁忙的景象。
“我们在桃园干活,每天有80元的收入。”村民崔永花说。
据悉,黑水镇“桃梨欢喜”农业示范园地处乌江之畔、青山之中,占地3000余亩,距县城13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和地域优势。2019年以来,在中国五矿集团定点帮扶下,该镇以“桃梨产业为基础、乡村休闲与自然野游为核心、地域文化为抓手”,聚焦“生态农业体验、回归田园生活”,打造特色休闲农业示范园。
目前,园区已形成桃产业400亩、梨产业800亩,有蟠桃、黄金蜜桃、白如玉等12个桃品种,秋月、红玛瑙、黄花梨等6个梨品种。
“通过种桃,黑水镇村民增强了致富信心,这也是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基地技术人员田世富告诉记者,每年基地上桃树采摘结束后,都要及时进行剪枝压枝,确保养分消耗降到最少。
据了解,黑水镇“桃梨欢喜”农业示范园2022年产桃40多万斤、产值350多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近70多万元、群众增收近140万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